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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分支机构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04 10:38:00 浏览次数: 27

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

关于印发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分支机构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鲁中西会字〔2025〕211号

各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分支机构规范化管理,推动分支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章程》《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结合分支机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

2025年12月3日

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分支机构考核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分支机构相关工作,推动分支机构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学术内涵、推动创新融合、扩大开放合作、优化内部治理,根据《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章程》《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结合分支机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包括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等分支机构。成立或换届不满半年的分支机构只进行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

第三条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考核工作在理事会领导下,由学会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实施,形成考核结果,报常务理事会审定。考核小组成员由学会领导、专职机构工作人员、部分常务理事、理事以及监事会成员组成,且与被考核专业委员会之间不存在回避情形。

第四条 年度考核

(一)各分支机构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考核小组根据分支机构日常报送的工作情况和年底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量化赋分,并反馈到分支机构进行确认。

(二)年度考核采取量化赋分,总分100分,其中党建工作15分,组织建设20分,学术交流40分,社会服务10分,基层赋能10分,对外合作5分,另设加分项10分。考核设置一票否决项,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则年度考核不合格(详见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分支机构年度考核指标与细则)。

(三)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量化得分与加分项合并计算。得分6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得分在60分(含)以上、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的为合格;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优秀,优秀分支机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每年考核合格的分支机构数量的40%,按得分进行排名。

第五条 届期考核

分支机构届满后1个月内启动届期考核,分支机构将届期考核相关材料报送至学会,并结合分支机构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优秀等次:年度考核三次优秀;年度考核二次优秀并获得过先进分支机构称号,且对学会做出特殊贡献。届期工作目标完成较好,民主评议良好,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合格等次:完成届期工作目标,民主评议合格,无一票否决事项。

不合格等次:未完成届期工作目标,民主评议较差,或出现一票否决事项。

第六条 学会于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在学会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经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

第七条 奖惩机制

(一)学会在年度考核优秀的分支机构中,根据考核成绩、发展影响力等要素,评选先进分支机构。先进分支机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优秀分支机构的30%,向评选出的先进分支机构颁发证书。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分支机构给予黄牌警告,并约谈其主任委员;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告的,主任委员失去任职资格,学会按照《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从副主任委员中提名主任委员候选人,并指导专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补选新的主任委员。

(三)分支机构届满考核优秀,且主任委员若符合新一届委员推荐条件、连任未超过两届,可申请新一届主任委员候选人资格;若届期内年度考核获评两次先进分支机构,且主任委员符合新一届委员推荐条件、连任未超过两届,并对学会有突出贡献,可作为主任委员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

第八条 年度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有分支机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其表彰奖励资格,与实际严重不符的直接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第九条 本办法经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研究通过,自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各分支机构应立即开展对标建设,并在60日内完成党建工作小组组建工作。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

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分支机构年度考核指标与细则

考核指标

支撑材料

分值

1.党建工作

(15分)

★1.1组织建设情况

及时完成党建工作小组成立或调整工作,得5分。

学会发文或分支机构报备材料,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5

★1.2开展党建活动情况

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健康科普、帮扶救助、志愿服务、联合共建、公益慈善等主题至少开展1项活动,得5分。未开展,不得分;材料不全,扣2分。

年度党建活动记录(含活动时间、地点、形式、参与人员、主要内容(100字以内);现场照片不少于3张,其中至少1张显示会标或活动主题。)

5

★1.3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党小组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并落实,得5分。未建立制度,不得分;落实不到位,扣2分。

重大事项管理制度;1-2项重大事项审议材料。

5

2.组织建设

(20分)

★2.1自身建设情况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得5分;未开展,不得分。

分支机构会议报备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形式、参与人员、主要内容等),会议纪要。

5

★2.2工作规划与落实情况

制订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落实,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得5分;未制定规划或计划,不得分;落实不到位,扣2分。

分支机构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年度工作总结。

5

★2.3 委员发展情况

委员符合《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章程》及《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委员数≥200人,得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分支机构成立或换届资料,学会发文。

5

★2.4 开展内部年度考核情况

分支机构对副主任委员、委员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备案,得5分;未开展考核工作,不得分。

分支机构内部年度考核报告。

5

3.学术工作

(40分)

★3.1举办学术会议情 况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术研讨会。承办全国年会得10分,承办区域性学术年会得8分,参与承办得5分。根据开会次数累计,最高得20分。

分支机构提供活动的时间、地点、名称、形式、主承协办单位、会议基本情况。

20

3.2开展继续教育情 况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继续教育项目。开展国家级项目,得8分,开展省级项目,得5分,开展市级项目,得3分。根据次数累计,最高得10分。

分支机构提供活动记录。

10

3.3 取得学术成果情况

组织编写本学科(专业)年度学术发展报告、专家共识及专家建议,或组织制定本学科(专业)技术标准、规范等,有1项,得5分;推选优秀学术论文或科普作品,有1项,得3分;最高得10分。

分支机构提供相关文件原文。

10

4.社会服务

(10分)

4.1开展科普活动情况

以学会名义组织开展相关科普活动,结合活动效果评价,每场次得2分,该项最高得分5分。

活动前向学会报备,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形式、主承协办单位,基本情况。活动后报送总结。

5

4.2开展其他社会服务活动情况

以学会名义组织开展义诊等其他社

会服务活动,结合活动效果评价,

每场次得2分,该项最高得分5分。

活动前向学会报备,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形式、主承办单位,参与专家和惠及人数情况。活动后报送总结。

5

5.基层赋能(10分)

开展基层帮扶活动情况

以学会名义组织开展基层培训帮扶活动,每场次得3分,该项最高得分10 分。

活动前向学会报备,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形式、主承办单位,参与专家和惠及人数情况等基本情况。活动后报送总结。(100字以内)

10

6.对外合作

(5分)

对外合作交流情况

与省内外或国内外本学科(专业)合作与交流,最多得5分。

分支机构提供具体合作项目等材料。

5

7.加分项

(10分)

特色工作

与学会相关的、有积极意义的、具有创新性并在全省或全国有影响力的特色工作事项,经审核后可获得加分,1项加2分,最多10分。

工作成果描述、图片等支撑材料(200字左右)。

10

8.一票否决项(该项所列情况,符合其中一项则年度考核不合格。)

8.1没有成立党建工作小组的。

学会专职部门提供信息。

8.2逾期半年没有完成换届改选的。

学会专职部门提供信息。

8.3连续2年未开展学术会议的。

学会专职部门提供信息。

8.4连续2年未参加学会会议或活动的。

学会专职部门提供信息。

8.5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有严重意识形态问题、违法问题、严重违纪问题、学术不端问题的。

相关公开信息。

备注:成立或换届不满一年的分支机构需要在当年完成表中带★项目,记入当年考核成绩。